奧林匹克運動員重要議題-
業餘VS職業運動員
發布日期:2023/10/18
資料來源:葉公鼎 提供
我國體育大辭典(2018)定義所謂業餘運動員的行為係指:
純粹喜愛運動,不求任何金錢或物質回報的運動精神。「愛」(to love)是業餘運動精神的本質,這是一個人對運動的一種正面心智狀態及習性傾向,若將其合法化及義務化,並將其當做為參與運動比賽的唯一標準,而不考慮其他基本且必要的需求時稱之,如各單項運動所需設備、成本、時間等。
由上述的義涵檢視歷經三世紀的現代奧運會,可以了解自從第一屆奧運開始,奧運倡議者古柏坦博士即認為參與奧林匹克競賽是一項極高的榮譽,必須以虔誠的心靈、崇高的道德對待此項賽會的參與。因此,從運動員之訓練、參與比賽以至於優勝的獎勵,均應屬於心靈層面的鼓勵,不應致贈有關物質的獎勵包括金錢以及其他財富。
雖然現代奧運會仿效古奧運會的精神而舉辦;然而檢視古希臘奧運會,卻發現運動員獲勝後可獲得多種獎賞,包括榮譽(精神層面)以及物質(金錢、豁免與禮遇),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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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榮譽:由奧林匹亞的神殿中的祭司頒發給勝利者「奧林匹亞榮譽(Olympionikos)」,這是古希臘奧林匹克運動會最高榮譽,獲得者通常被視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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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葉冠(Kotinos):除了祭司會發給葉冠之外,有些城邦幫主也會頒發(希臘盛產橄欖樹,因此通常是採橄欖樹枝編成的冠狀物,給予勝利者),代表榮譽,並在當地社區成為非常受尊敬的人物。這些獎勵有助於提升運動員在社會中的地位,並將他們視為英雄和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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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雕像:勝利的奧林匹克運動員,其雕像會豎立在奧運會場宙斯神殿前,以表彰他們的運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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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獎勵:一些城邦和組織可能會贈送金錢獎金給運動員,以表彰他們在比賽中的出色表現。從之前介紹的古奧運會場地可發現各城邦均在奧運會現場設有金庫(treasures),其中有個功能就是獎賞代表城邦的奧運優勝運動員,這些獎金的金額可能因城邦規模和比賽而異。有些邦主更給予其所屬的奧林匹克運動員獲勝之後,終身受俸並免除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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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宴款待:獲勝運動員在古奧運會舉辦最後一天,會至普利斯坦神殿接受宴請;而通常也會在他們的城邦中享受豐盛宴會,以慶祝他們的勝利。這些宴會可能包括音樂、舞蹈和各種娛樂節目,以表彰運動員的成就。
因此,希臘各城邦代表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屬業餘或職業性質,在認定上一直有爭議。
有「業餘先生(Mr. Amateur)」之稱的前國際奧會主席布倫達治(A.Brundage)在他任內(1952─1972),也貫徹古柏坦博士的主張,並曾試圖將奧運會當成單純屬於業餘運動員的運動會。因此現代奧運舉辦以來對於運動員參加的資格是否具有業餘性質的堅持,也使得一些運動員喪失奧運參賽資格。
然而,業餘規則一直受到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國家,以及全球各地運動發展之挑戰。在1950年代期間前後,有許多所謂「假業餘」(shamateur)運動員出現,這些包括「國家業餘運動員」(state amateurs)或「準職業運動員(semi-professionals)」。其分別來自社會主義國家(如前蘇維埃共和國、波蘭及匈牙利等)以及來自資本主義國家的「商業性的業餘運動員」(如美國及西歐)。這兩大團體之結盟國家,皆有來自國家或私人企業財務上的支持或獎勵,以訓練他們的運動員。
奧運會主要的目的在於將全世界最好的運動員聚在一起,因此,這樣是很難解決業餘運動員之問題。基於上述的背景及生存壓力,從1980年代以後,國際奧會及許多運動協會組織已陸續修改其規則。將有關業餘的規定取消,並開放給全世界最優秀的運動員(包括職業運動員)來參加比賽。
(照片中的許多石座,代表以往每個石座上擺放著一尊勝利選手雕像,但處於河床沖積區域已久,早已消失逸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