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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匹克運動種類與項目

Olympic Sports

​發布日期:2023/09/28

資料來源:葉公鼎 提供

1896年第1屆雅典奧運舉辦種類為:田徑、舉重、摔角、鐵餅、高爾夫。後至第32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期間,主要運動競賽種類變化大致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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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夏季奧運會的運動競賽種類一直在不斷演變和增加,以符合不斷變化的運動和運動愛好者的需求。這些變化旨在使奧運會更具吸引力,反映不斷發展的運動世界。也因為奧運會持續受到世人的重視,成為世界規模最大的綜合型運動賽事,許多運動單項總會均積極地想成為「奧林匹克運動(Olympic sport)」的一種,因此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的奧林匹克憲章規定了奧林匹克運動會所舉辦的運動競賽種類和相關的篩選標準。根據奧林匹克憲章,以下是有關奧運競技專案的篩選標準:

  • 普及性:必須具有廣泛的國際普及性。這意味著這項運動在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一定數量的從業者和支持者,而不僅僅是在特定國家或地區流行。

  • 遵循奧林匹克原則:這項運動必須符合奧林匹克原則和價值觀,如尊重、友誼、卓越、友善、和平、團結和公平競爭等。這確保了競技項目的性質與奧林匹克運動的核心價值相一致。

  • 合法性:必須遵守國際法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規定。這包括反禁藥(anti-doping)規定、反腐敗規定等。

  • 技術標準: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標準和規則,以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和安全性。這意味著運動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組織和規範性。

  • 公眾吸引力:必須對觀眾具有吸引力,能夠吸引大眾觀看和支援,包括電視觀眾和現場觀眾。

  • 奧林匹克運動的潛力:此項運動必須有潛力在奧林匹克運動中增添價值,並且能夠為奧林匹克運動帶來新的元素和創新。

  • 運動團體支持:本項運動的國際或地區性運動團體必須支持將其納入奧林匹克運動。

  • 性別平等:IOC鼓勵性別平等,因此,新的奧林匹克運動應考慮在男女比賽中都能進行。

這些標準有助於確保奧運競技項目的多樣性,同時保持與奧林匹克運動的核心價值觀一致。每個奧運會週期,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都會評估和審查競技專案,以確定是否添加新的專案或刪除不符合標準的專案。這個過程確保了奧運會的運動項目與時俱進,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和觀眾。IOC在每屆奧運會中包括三種類型的競技項目:

  • 必辦運動項目(Core Olympic Sports):這些是奧運會的核心競技項目,它們幾乎在每屆奧運會上都會舉行。必辦運動項目旨在保持奧林匹克運動的傳統,確保穩定性和連續性。典型的必辦運動項目包括田徑、游泳、足球、籃球、體操、射箭等。這些項目是奧運會的主要亮點,吸引了全球觀眾的關注。

  • 選辦運動項目(Additional Olympic Sports):這些競技項目不是每屆奧運會都舉行的,而是根據主辦城市和國際奧會的選擇來決定是否包括在奧運會賽程中。選辦運動的目的是使每個奧運會更具地域性和主題性。例如某屆可能會包括滑板、衝浪等現代和受歡迎的運動。

  • 示範運動項目(Demonstration Sports):示範運動項目是一種機會性的競技項目,通常在奧運會之外進行。被引入奧運會的目的是為了推廣新興運動或特定地區的傳統運動,但它們並不計入獎牌榜。示範運動項目有助於展示各種多樣化的運動,但它們通常在奧運會週期內只出現一次或兩次。示範運動項目的具體選擇也是由主辦城市和國際奧會決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奧運會競技項目的組成可能在不同的奧運會週期中有所變化,以反映運動的演變和新興運動的出現。IOC在每屆奧運會前會根據各種因素評估和調整競技項目的組合,以確保奧運會保持其吸引力和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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